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上级党委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结合我院党员发展工作实际,就2021年下半年党员发展(增补计划)工作公示如下:

一、 基本条件

      1.思想积极要求进步,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努力学习,成绩优异。本科毕业生列入党员发展计划时,学位和必修课(不含体育和实践)补考门数累计不得超过四门,低年级学生顺序递减;列入党员发展计划时不能有不及格科目。学习思想政治理论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成绩,考试成绩原则上要高于65分。

      3.认真积极完成班级工作,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4.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突破成绩限制在计划内酌情破格发展:

      (1)获得市级(含教育厅、团省委)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的先进个人。

      (2)任现职一年以上,工作积极主动,为获得市级(含教育厅、团省委)以上表彰的先进班集体(团支部、学生会、志愿者协会、社团)做出重要贡献的主要负责人。

      (3)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反响,获得市级(含教育厅、团省委)以上表彰的先进典型。

      (4)在安全、稳定等重大事件中表现突出,受学校党委(含)以上表彰的先进个人。

      (5)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成绩的优秀学生。

      二、 发展程序

      召开由培养联系人、党小组成员及入党积极分子所在班级全体同学参加的会议。

      第一步,由党小组审核小组内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条件及日常表现,向大会提出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

      第二步,由培养联系人介绍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情况,并由参会党员、群众发表个人意见;

      第三步,由培养联系人、党小组成员、班级全体同学分别以书面投票的方式提出入党积极分子能否作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第四步,党小组综合培养联系人、党小组及班级同学三方面投票结果,等额向党支部推荐计划发展对象名单及基本情况;

      第五步,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综合审定各方面意见,确定计划发展对象名单,并在支部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无异议报各党总支;

      第六步,各党总支进一步审定计划发展对象,审核无误后在党总支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无异议报上级党委备案。

      三、发展对象名单(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及举报方式

      公示时间:11月18日 —11月22日

      举报电话:84576369   84576360   84576368

      举报邮箱: 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1年11月18日